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标区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开标区的管理,保证开标活动规范有序进行,充分发挥开标区的“公开”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交易规则和程序,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负责维护和规范开标现场交易秩序及交易主体行为规范,做好交易主体人员的引导和服务、维护开标区的场所设施和环境。在开标前做好场所布置和设备调试、开启工作。
二、参会人员应携带身份证等必备物品前来签到,不得携带手机、电脑、无线上网卡等通讯工具进入开标厅。主动将手机、包等物品开标开始前存放于储物柜中。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签到,超过开标时间到场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三、所有人员要服从中心的统一管理。开标前,招标人、招标代理、投标人在中心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下有序进入开标室,凡与开标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室。
四、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主持。参会人员要按主持人宣读的开标程序、开标纪律或相关要求参加开标活动,不得影响和干涉招标人正常开标工作。
五、参加开标的交易各方应当遵守社会公德、会场秩序。未经中心工作人员的许可,不得擅自使用开标区的计算机、投影仪等电子设备。损坏设施设备的应照价赔偿。会场严禁吸烟、大声喧哗和拨打手机等通讯工具。扰乱会场秩序影响开标过程进行的,工作人员有权清出现场。
六、开标结束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须及时清理现场垃圾,对开标室内相关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电器设备电源关闭并与中心现场管理人员交接。
七、代理机构因组织、管理不到位,致使开标时现场管理混乱、出现失管失控等情况,中心将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代理机构,中心将拒绝为其提供场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