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服务承诺制度
为进一步搞好有形市场的管理,增强服务意识,增加工作透明度,促进廉政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做到便民、利民、为民,根据业务范围,我中心特作如下社会服务承诺:
一、在廉洁从政上做到:坚持“八个不准”
1、不准违反法律法规,利用职权和工作便利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及中介机构选取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2、不准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相关规定,擅自受理登记、发布信息、抽取专家、发放中标(成交)通知、收取费用等;
3、不准操纵或者采取暗示、授意、指定等形式影响交易活动投标人资格的确定、评标、交易结果、变更中标人;
4、不准违反有关保密规定,向服务对象和外界泄露不该泄露的秘密;
5、不准采取任何手段,故意刁难服务对象;
6、不准索要或者接受与交易活动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卡、通讯和交通工具、各类土特产或物品、不动产、住房装修以及宴请、外出旅游、高消费娱乐活动等;
7、不准违反规定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与交易活动有关的经营性活动提供便利;
8、不准以任何名义向服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项费用。
二、在处理业务中做到:坚持“两公开一监督”
1、公开办事程序
2、公开办事结果
3、接受群众监督
三、在接待服务时做到:坚持“五个一样”
1、举止端庄,言行规范,上班下班一个样
2、文明礼貌,以情感人,领导群众一个样
3、热情接待,周到服务,生人熟人一个样
4、耐心细致,及时办理,大事小事一个样
我们将以甜美的微笑,热情的态度,竭诚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服务承诺
1、依法行政,不得随意办事。
2、做到准确、高效、实事求是。
五、投诉与监察
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投诉地址:哈密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诉电话:0902-2257902